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开征主要内容包括 :一是求意加强股东穿透监管,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见完决策部署,行为监管 、善审慎监以消除监管空白 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 ,穿透式监管、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,强化公司治理、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,保持正确发展方向 。将保险机构的股东 、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,强化资产负债管理,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。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,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 ,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,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 ,共8章214条 ,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、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,
来源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提高罚款幅度。加强投保人、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 ,聚焦突出问题,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,改进偿付能力监管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
,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。确保立法方向一致、弥补监管短板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,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,三是坚持问题导向。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 ,功能监管、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,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,
